服裝規定 (Judo uniform)
女子選手所著柔道衣內之著服規定:
- 須著純白或近乎白色之短袖圓領衫(T-shirt),長度須足以塞入長褲腰際之內。
- 或著純白或近乎白色之短袖緊身連衣褲 (Leotard)。
附則:與賽選手之柔道服裝未能符合規定穿著,主審裁判必須令其即刻更換,並催促在最短之時間內完成。
衛生要求 (Hygiene)
- 道衣必須是清潔而近乎乾燥,且無令人感到不適之異臭味。
- 手、腳指甲必須剪短平整。
- 與賽選手之個人衛生狀態須維持在最高標準。
- 披頭散髮之(男、女)選手出賽,會造成不利於對手之狀況,必須要求戴上髮束。
處罰:參賽選手未能符合服裝及衛生規定,經現場裁判三人合議,可取消其比賽權利並宣告對手〔不戰勝〕Fusen-Gachi。若發生在比賽進行中,仍須經現場三人合議後,宣告比賽結束,對方選手獲得〔棄權勝〕Kiken-Gachi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