適合失明及弱視朋友。整項運動皆按照健全人士運動方式進行。此項接觸性運動有助失明或弱視朋友提高靈敏性及活動技巧,並且可強身健體。
一、規則依據
- 執行國際柔道聯合會 (IJF) 規則。
- 執行國際盲人體育協會 (IBSA) 柔道規則。
二、參賽級別規定
符合國際盲人體育協會醫學分級的 B1、B2、B3 級運動員,按照體重級別,進行公斤級比賽。
三、競賽級別
60公斤以下級
48公斤以下級
66公斤以下級
52公斤以下級
73公斤以下級
57公斤以下級
81公斤以下級
63公斤以下級
90公斤以下級
70公斤以下級
100公斤以下級
78公斤以下級
100公斤以上級
78公斤以上級
四、場地要求
- 場地規格最大 16m x 16m,最小 14m x 14m。
- 危險區: 寬度 1 米,需用指定顏色顯示,且能通過「觸覺」識別。
- 不允許兩個場地共用一個安全區,需間隔 2 米。
五、比賽服裝與標誌帶
所穿柔道服應符合國際柔聯規定。標誌帶為紅/白色,寬度不小於 5 釐米,繫好後各端須留有 20-30 釐米富餘。
十一、盲聾運動員觸覺信號
針對同時具備視覺與聽覺障礙的運動員,裁判需使用以下體感信號:
- 比賽開始: 比賽雙方右手搭在對方左手上掌心相貼(右下左上)。裁判在雙方肩膀輕拍一次。
- 暫停 (Matte): 在隊員背部或肩膀拍兩次。
- 壓制 (Osaekomi): 在隊員腳上擠壓一次。
- 解脫 (Toketa): 在隊員腳上擠壓兩次。
- 得分宣告: 在得分者的手掌上寫下字母(K-效果, Y-有效, W-技有)。
- 處罰宣告: 拉起選手手部,在手背寫上 S (指導)、C (注意) 或 K (警告)。